关于组织开展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
各县市科技局、恩施高新区科经局、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,决定开展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本次评价对象共6个,名单如下:
平台名称 | 依托单位 | 主管部门 |
魔芋工程技术中心 | 州农科院 | 州农科院 |
恩施珍稀药用植物工程技术中心 | 省农科院中药材所 | 省农科院中药材所 |
生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| 湖北宝石花工艺品有限公司 | 来凤县科经局 |
萝卜工程技术中心 | 恩施俫福硒业有限公司 | 恩施市科经局 |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学实验中心 |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|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|
恩施州信息发展技术研究院 | 湖北民族大学 | 湖北民族大学 |
二、评价内容
主要评价2017年以来建设及服务情况,包括人才队伍、科研条件、科技成果以及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。
三、评价结果使用
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。合格的,保留其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;不合格的,取消其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。凡不按要求参加绩效评价的,取消其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,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。绩效评价有造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,三年内不能申请重新认定。
四、相关要求
各依托单位认真填写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,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8月3日前上报主管部门。
各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后,在绩效评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于2020年8月7日前报至州科技局。
五、联系方式
州科技局科技计划与高新技术科
联系人: 秦开伟
联系电话: 8417252
附件:
恩施州科技局
2020年7月24日